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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是基于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资源型或设施型电信服务,主要面向企业级用户,涵盖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四大核心领域。以下是对其具体分类及核心内容的详细介绍:
一、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IDC)
定义:利用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存储空间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典型企业:三大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世纪互联、光环新网等。
服务案例:机柜出租、机架出租、虚拟主机、带宽代理租用等。
业务细分:
不含资源协作业务:如机位、机架、VIP机房出租,主机出租,虚拟主机等。
含资源协作业务:如利用架设在数据中心之上的设备和资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协作共享等方式,为用户提供的包括数据存储、互联网应用开发环境、互联网应用部署和运行管理等服务。
二、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
定义:利用分布在不同区域的节点服务器群组成流量分配管理网络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的分散存储和高速缓存,服装创业交流群并根据网络动态流量和负载状况,将内容分发到快速、稳定的缓存服务器上,提高用户内容的访问响应速度和服务的可用性。
典型企业:网宿、蓝讯、世纪互联等。
服务案例:网页加速、下载加速、流媒体加速、视频加速服务等。
三、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
定义: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典型企业:三大电信运营商、世纪互联、光环新网等。
服务案例:IP虚拟专用网络服务、MPLS VPN等。
四、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ISP)
定义: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互联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互联网的服务。用户可以利用公用通信网或其他接入手段连接到其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接入互联网。
典型企业:长城宽带、鹏博士、光环新网等。
服务案例:
面向企业客户:提供网站接入服务。
面向普通上网用户:通过拨号接入、宽带/专线接入等方式提供上网服务上海厨师微信交流群。
